为进一步提升大理古城人居旅游环境,全力实施洱海保护治理“七大行动”,在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,市古保局结合大理古城实际,通过前期摸排,以大理古城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,实施定人、定岗、定责的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措施,对大理古城洱海流域核心区违法排污、排污不达标、无证照经营的旅游餐饮客栈经营户、企事业单位排污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。
2017年3月23日起,市古保局按照职能职责,结合“七大行动”的要求,采取联动执法方式,入户落地查证、调阅相关许可,对古城内所有餐饮客栈及企事业单位逐一入户现场核实取证,对污水直排、排放不达标的予以叫停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2017 年3 月23 日至2017 年12 月3 日,大理古城辖区范闱内洱海流域餐饮客栈服务业、企事业单位共排查1022家,排查合格427家,下达整改595家,停业整顿29 家,处理排污投诉14 次,复查1008 次,验收化粪池合格429家化粪池达标431个。
雨污混流及排污管接入雨水、电力管道整改37 家,检验合格229 家,未雨污分流区域19 家,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自检自查34家,其中古城内学校及大型酒店由度假区建设环保局保管。
建立档案735 家,餐饮320 家,客栈381 家,企事业单位34 家。排污合格登记表发放428 家,办理准营证排污合格发放296家;办理排污证申请132 家,新办排污证60 家,排污年检72 家。
★ 对未达标的餐饮经营面积100平米以上的,要求建设七级化粪池净化并将尾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,并加装油水分离器及油烟净化器;
★ 未达标的餐饮经营面积在100平米以下的,要求带卫生间的五级化粪池净化,并加装油水分离器及油烟净化器;
★ 未达标的餐饮的经营面积在50平米以下的,要求有卫生间的五级化粪池净化,没有卫生间的,要求建设三级沉淀池净化将尾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,并加装油水分离器及油烟净化器。
★ 对未达标的餐饮经营面积超过120平米的,将视情况而定。
★ 对未达标的客栈经营面积100平米,10间客房以上的,要求建设七级化粪池净化并将尾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;
★ 对未达标的客栈经营面积未达到100平米,客房10间以上的,要求建设七级化粪池净化,10间客房以下的,要求建设五级化粪池净化并将尾水接入市政排污管网。
★ 对未达标的客栈经营面积超过120平米的,视情况而定。
★ 每级化粪池、沉淀池的标准为内径0.8米×0.6米×1.2米,餐饮、客栈沉淀池和化粪池建好后,工作人员都会到现场进行验收。